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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動議二讀《2026年調解(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律政司司長動議二讀《2026年調解(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AI 导读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於10月14日在立法會動議二讀《2026年調解(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修訂《調解條例》(第620章),賦予香港調評會法定權力,在當事人未議定調解員人數或未就人選及委任程序達成共識等訂明情況下,決定人數或委任調解員。草案強調調解維持非持牌活動,當事人仍可自由選擇不進行調解或另行委任調解員,香港調評會決定不影響法院相關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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