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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公报(EN)·· 6 小时前AI 评分8

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促请未交回物业详情申报表的缴费人立即交回

Immediate return of completed requisition forms urged

AI 导读

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10月15日发信,促请尚未交回物业详情申报表的差饷及/或地租缴费人立即交回,无论物业空置、出租还是自住,均须于发出日期起21个日历天内交回。该署8月已发出约39万份申报表,用于即将进行的一般重估。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或拒绝提供资料即属违法,最高可分别罚款25,000港元或10,000港元,另加相当于少征差饷及/或地租三倍的罚款。

来源:香港政府新闻公报(EN)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