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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提醒:立即交回填妥的物业详情申报表
立即交回填妥的物業詳情申報表
AI 导读
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10月15日发信提醒仍未交回物业详情申报表的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须立即交回,无论物业空置、租出或自用,均须于申报表发出日期起计21历日内交回。估价署8月已发出约39万份申报表,用于即将进行的全面重估应课差饷租值。未交回者可经网站以电子表格e-R1A提交,违例者最高罚款二万五千元或一万元,另加少徵收差饷及/或地租三倍罚款。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繁) · info.gov.hk